近日,張家口懷來縣公安交警大隊在轄區沙城鎮永安街與濱河西路交口西路段開展酒駕醉駕夜查行動時,一白色轎車試圖闖卡,結果被執勤交警及時攔停。駕駛人張某一直嬉皮笑臉掩飾尷尬,隨后在進行初步檢測時,還試圖假吹、漏吹,執勤交警見其神情緊張,于是立即要求其下車接受檢查。
經過斷斷續續的吹氣,張某終于在交警的說服下配合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38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
原來,張某當天晚上在朋友家喝酒,途中,同桌另一朋友因私事想要提前撤離,張某便自告奮勇僥幸送其回家。被交警帶回大隊時,張某還一直惦記著車上的朋友,想先安排好朋友再處理自己的事宜,結果卻被告知朋友早已離開了現場。張某對醉酒后駕車的行為后悔不已......
經抽血檢測,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91.59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對其予以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其醉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上資訊網,選靠譜好房
查最新樓盤價格
張團團精選
張家口吃喝玩樂2折起